門第出身在九品中正制的人才評定中究竟佔多大比重?

· 華夏歷史

門第出身在九品中正制的人才評定中究竟佔多大比重?九品中正制也叫九品官人法,是魏晉南北朝近四百年里主要的選官辦法,它延續了兩漢察舉制的選人傳統,又為後來隋唐科舉制打下基礎,在古代選官制度史上很重要。

作為中古時期選拔人才的主要方式,它評定人才的標準變化,直接體現了當時社會結構的調整和政治權力的分配情況,其中備受爭議的「門第出身」在人才評定中的影響並不是固定不變的,而是隨著時間推移從原來的輔助參考變成了主要依據,最終形成了「上品無寒門,下品無士族」的固化局面。

曹魏初期:門第為輔,德才為主(比重約20%-30%)

九品中正制是魏文帝曹丕黃初元年(公元220年)由尚書令陳群制定的,它一開始設立的目的就是糾正東漢末年察舉制的壞毛病,打破地方豪族對選官的控制,建立一套公平規範的人才評定辦法。這一時期九品中正制評定人才的核心是「狀」與「品」,「簿閥」也就是門第出身只是輔助參考,門第的影響並不大。

曹魏初期擔任中正官的大多是中央官員,選拔要求很嚴格,強調他們要有識別人才的能力,在評定人才時會以鄉里的評價為基礎,重點看士人的品德和才幹,其中「狀」也就是對士人才德的四字評語是主要依據,「簿閥」只是用來輔助瞭解士人背景,避免選到品行不好、沒有根基的人。這一階段曹操「唯才是舉」的用人想法還有影響,就算士人出身貧寒,只要品德和才幹都好,也有機會得到中上品級,從而進入官場發展。

比如潁川中正荀顗曾評價司馬懿「聰亮明允,剛斷英特」,並沒有因為他的家庭背景而偏向他,最後司馬懿憑著自己出色的品德和才幹得到了高品級,當上了朝廷的重要官員。這一時期門第出身在人才評定中只佔20%-30%,主要作用是幫助瞭解人才的家庭情況,並不是決定品級高低的關鍵,制度本身還保留著選拔賢能之人的初衷,也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了地方豪族濫用薦舉權的行為。

西晉時期:門第升溫,逐漸主導(比重約60%-70%)

西晉統一全國後社會慢慢穩定下來,世家大族的勢力也越來越大,九品中正制評定人才的標準也隨之改變,門第出身的影響大幅增加,逐漸超過了品德和才幹,成為評定人才的主要依據之一。這一變化的關鍵就在於中正官的選拔權慢慢被高門士族掌握,而擔任中正官的人大多出身名門,自然會維護自己家族的利益,把門第出身當成評定品級的重要參考。

西晉時期「簿閥」也就是祖輩、父輩在本朝當的官職成為中正官評定品級的主要依據,出現了「計資定品」的情況,也就是士人家庭的官宦背景直接決定了他的品級高低。這時中正官評定人才時會先看他的門第背景,如果出身名門,就算品德和才幹一般,也能輕輕鬆鬆得到中上品級;但如果出身貧寒,就算才學好、品德高,最多也只能被定為下品,很難有升職的機會。

《晉書·劉毅傳》裡記載,劉毅曾激烈批評這一時期的九品中正制,說「今立中正,定九品,高下任意,榮辱在手」,核心就是指中正官憑著門第高低來定品級,不重視士人的品德和才幹。這一階段門第出身在人才評定中的比重已經達到60%-70%,品德和才幹慢慢變成了輔助,琅玡王氏、陳郡謝氏等名門大族的人幾乎壟斷了上品(二品及以上)的資格,九品中正制也慢慢變成了士族維護自己特權的工具。

東晉南朝:門第壟斷,比重達90%以上

到了東晉,門閥政治發展到了頂峰,形成了「王與馬,共天下」的局面,九品中正制也徹底變成了門閥專用的制度,門第出身成為評定人才的唯一主要標準,影響比重高達90%以上,品德和才幹幾乎被完全忽略。這時中正官的位置完全被高門士族佔據,評定品級幾乎就是檢查士人的家庭背景,只要出身名門,就能輕易得到上品資格,進入官場高層;而貧寒子弟就算才華出众,也只能被定為下品,一輩子幾乎沒有翻身的機會。

東晉時期九品等級慢慢簡化成上品和下品兩類,一品、二品是上品,只有士族貴族才能得到;三品及以下是下品,主要面向普通貧寒人家,上品和下品之間的差距,就是士族和貧寒人家的分水嶺。南朝時期譜學越來越興盛,懂譜牒成為當中正官的重要條件,中正官根據譜牒來確定士人的門第等級,進而確定他們的品級,吏部任命官員也嚴格按照譜牒和品級來,形成了「貴仕素資,皆由門慶,平流進取,坐至公卿」的固化局面。

比如南朝時期的南陽宗氏,族裡的子弟大多擅長文學,憑著家族門第通過中正定品進入了官場,而宗慤因為性格豪爽好武,不被鄉里人認可,再加上出身貧寒,無法通過中正定品進入官場,只能靠軍功謀求發展。這一階段門第出身幾乎決定了士人的官場命運,品德和才幹只是門第的附屬,九品中正制徹底變成了門閥士族控制政權的工具,社會階層幾乎不再流動。

北朝特例:門第比重略降,但仍為核心(比重約70%-80%)

不同於南朝,北朝政權大多是由遷入內地的少數民族建立的,這些政權建立初期,為了拉攏漢族世家大族、穩固自己的統治,繼承了九品中正制,但門第出身在人才評定中的比重比南朝稍低,大約在70%-80%,品德、才幹和軍功的影響也有所提高。

北朝時期中正官分為中央和地方兩種,中央中正負責為吏部選官確定品級,地方中正負責推薦地方官員,部分政權比如北魏還設置了大師、小師等職位,負責辨別宗族關係、評定人才資質。因為處在動亂年代,北朝政權更看重人才的實用性,除了門第出身,士人和官員的軍功、才幹也成為評定品級的重要參考,部分出身貧寒但有軍功、有才幹的士人,也有機會得到中上品級,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門閥士族的壟斷。

比如前秦苻堅、後燕慕容寶等政權曾恢復魏晉時期的士籍制度,既尊重漢族士族的門第特權,也重視選拔有真才實學的貧寒士人;北魏時期州郡中正在考察人才時,不僅看士人的門第背景,也會參考他們的工作成績和品德才幹,門第的壟斷性比南朝有所減弱,但依然是評定人才的主要標準,並沒有改變門閥和貧寒人家之間的地位差距。

總結

門第出身在九品中正制人才評定中的比重,隨著魏晉南北朝時期政治格局、社會結構的變化不斷上升:曹魏初期大約占20%-30%,主要看品德和才幹、門第只是輔助;西晉時期上升到60%-70%,門第逐漸成為評定人才的核心;東晉南朝高達90%以上,門第完全控制了人才選拔;北朝時略有下降,大約70%-80%,但門第依然是評定人才的主要標準。